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
男方出轨离婚起诉书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电话:。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抚养费元人民币。
3、婚前和婚后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请法院依法分割。
4、被告给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费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双方于年月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年月生一子取名为。但自年起,被告常常借口加班或应酬夜不归宿,后原告从被告的同事处得知被告与其单位的女同事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原告到被告的单位找该女同事核实此情况,当面予以承认。原告对被告进行规劝要求其断绝与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告不但不听从劝告,且于年月从家里搬出与同居至今。以上事实有写给被告的书信、被告的同事的证言、邻居的证言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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