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协议离婚的话,按照我国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里面的第十条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是居住在内地的居民夫妻双方自愿进行离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应该一起到其中一方的当事人经常居住的户籍所在地的离婚登记处进行相关的离婚登记办理。
根据里面的第十一条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的当事人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都应该要给出下面所说的相关证件以及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二)夫妻双方当事人所拥有的由相关单位所发结婚证;
(三)夫妻双方当事人一起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同时还需要有双方当事人的一寸照。
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是诉讼离婚,那么就应该向当地所在的法院给出下面所说的相关证件以及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书;
(二)夫妻双方当事人在结婚之前各自基本情况的相关材料和证据;
(三)夫妻双方当事人在结婚之后的夫妻感情状况的相关材料和证据;
(四)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关键性原因的相关材料和证据;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涉及到一个离婚诉讼的问题的话,那么就一定要找准法院,否则的话法院不予受理,那么自己的离婚的诉讼请求的话,也就无法得到一个支持了,所以管辖权问题的话,也是非常的重要的一个关键问题。
一、离婚一方没有户口本如何登记离婚
1、离婚一方没有户口本的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只能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2、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所以当事人只能起诉离婚。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4、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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