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起诉几次才能判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且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是以夫妻关系是否真的破裂为界限的。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真的破裂,一般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解的可能性等方面综合分析。但在实践中,有些案件没有这方面的证据,一般一次不判决离婚,第二次再起诉,更有可能判决离婚。但也不是绝对的,有的可能要几次才能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后六个月不得再次提起诉讼,一般两次。只要夫妻关系破裂,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几次可以自动判离
一般情况下,无论起诉多少次,都不会自动离婚。因为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目前民法典中并没有自动离婚这种说法,更没有关于自动离婚的任何说明。夫妻双方要想离婚,那么只有两种方法,要么协议离婚,要么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向法院诉讼离婚,法院都不判离,那也不会自动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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