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跟对方合作或者是借款的过程中发现对方有通过借贷作为外衣掩盖其真实意图,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或它相关情形的,那就可以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局会根据你提供的材料决定是不是立案,报案以后的一个月内公安就会给你出具立案通知书或者是不予立案通知书。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彼此间通过口头借贷等方式,很多时候无法有效证明借款人具有诈骗的主管意图。
重庆破获利用伪造有价债券进行质押借款诈骗案
新华网重庆6月11日电(记者刘忠海)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日前成功破获一起利用伪造的有价债券进行质押借款诈骗案,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查获700张伪造的面额为1000元的1998年上海久事建设债券。
上海久事建设债券是1998年经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上海久事公司委托上海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发行的企业有价债券,面向上海市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发行量为6亿元人民币,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上海市轨道交通明珠线项目的建设。
去年12月,重庆市某科技公司经理李某拿着面额共20万元的1998年上海久事建设债券,向市内某典当行质押借款15万元现金。事情谈妥后,典当行派人到上海对债券进行鉴定后,发现这些债券全是伪造的,便立即向警方报案。
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立案调查后发现,这些债券为李某的朋友张跃兵所有,张跃兵以共同做生意为由,隐瞒事实真相,让李某想办法将这些债券质押借款。根据李某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很快将张跃兵及同伙王建华抓获。
经查,现年44岁的张跃兵长期混迹于北京,去年10月,他伙同王建华到浙江,企图购买假债券进行诈骗活动。他们软硬兼施,以1.5万元的价格从一位不知姓名的温州人手中强行购得100万元假的1998年上海久事建设债券。根据王建华的交代,办案民警又赶赴天津,从王家搜出500张面额为1000元的假债券。另外30万元假债券已被张、王二人交给他人,警方正在追缴之中。
警方提醒,这种假债券质地、色泽等方面都十分逼真,难以辨认,望人们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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