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资金能否被追回,需具体分析:
1、被诈骗的钱可以追回,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追回被骗的钱财的,需要由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并对有关财产的流向进行控制;
2、如果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则是无法追回的。
一、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
1、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须年满十六周岁且智力精神状况正常,以非法占有的目的,故意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及以上的行为;
2、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以刑罚,要求被害人因为行为人的诈骗行为产生了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总而言之,诈骗资金,如果报警警方破案后追回了赃款的,能追回。如果赃款已被挥霍或因其他原因难以追回的,那么钱一般无法再追回。涉案银行账户或者涉案第三方支付账户内的款项,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贪污套取国家资金被追回还会被判刑吗?
贪污套取国家资金被追回也是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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