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小额贷款在促进创业、拉动就业中的作用,日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湖州办事处三方签署《关于做好湖州市区小额创业信用贷款工作的协议书》。协议明确,每年由市财政安排100万元资金作为10万元以内小额创业信用贷款的风险补偿金。
据了解,过去创业者要申请小额创业贷款,必须进行个人有效担保,最为常见的是
请公职人员作为担保人,协议签署后将实行信用贷款,免去了各种繁琐的担保手续。凡符合小额创业信用贷款基本扶持条件人员,经申请审核,可获得2至10万元的小额创业信用贷款。且一年后,如贷款人无发生任何不良记录,可获得信用贷款卡,按照一次授信、周转使用、随用随贷的方式获得贷款,为自主创业者加油助力。
据介绍,法定年龄男60岁、女50岁以下、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的市本级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以及大学生村官等创业人员被列为扶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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