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时间要怎样约定
时间:2023-06-28 15:20:36 3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借款合同的时间,由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约定;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商补充的,可以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一、借款本息偿还是什么意思

借款本息偿还是指本金和利息偿还,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双方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如果当事人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利息是在到期本息一同支付还是应先按期支付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若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之规定,应先支付利息,而不是先支付本金。当然,依据地区特殊的交易习惯确定能够确定的,尽量服从交易习惯。

二、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谁承担还款责任?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主要是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是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法律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三、欠债太多了已经无力偿还怎么办?

欠债太多无力偿,债务人可以申请展期,也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争取尽早还清款项。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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