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刑事案件是由犯罪地方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分子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可以多地立案,这类犯罪的犯罪地可能会涉及很多地方,那么就会有各个地方的公安机关有管辖权,但不管有几个有管辖权的机关,最终只能有一个公安机关管辖。
虚假宣传可以立案吗
可以立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六十七、虚假广告案(刑法第222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五)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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