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一点,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出轨行为未达到持续稳定的同居程度,则出轨证据在诉讼中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婚外情导致的离婚诉讼中,出轨证据收集是重要的一环。具体来说,直接证据包括:性爱录像和照片,需要能够清晰的辨认出双方相貌,出轨方的书面认可,即当事人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行为人自己承认婚外情的录音,要求未剪辑并且声音清晰。间接证据则包括:私生子、暧昧短信、证人证言、录音材料、共同租房证据等。证据收集需注意以下几点,能够通过合法手段收集到的,一定尽力收集;注意保证证据的原始状态;收集到的证据可以转移保管或者进行公证。
一、起诉非法同居需要什么证据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6、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7、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婚外情非法同居地邻居或朋友的证言。8、租赁合同:共同居住的租赁合同。9、警方介入资料:由于非法同居被警方介入调查的情况。
二、如何起诉小三才能让她身上有记录
通常,当事人所能够提供的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信内容、亲密照片、证人证言等,其证明力相对来说比较小,通常,法院会取信的能够直接认定“第三者”的证据有:
⑴书面证据:对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在情急之下写的表示悔改的“保证书”、“道歉书”等;以及对方单位在查实其婚外情后对其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还有就是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书信往来。
⑵电子证据: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录音等,但短信、电子邮件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⑶视频证据:把对方与“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视频录像或照片,收集此类证据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单独的亲密或做爱的视频、照片也仅仅能证明通奸事实,还不足以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事实。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单独的视听资料也很难被法院采信。
如果起诉小三返还财产,还要证明配偶给小三转帐或买房、买车等证据,是可以起诉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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