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诉讼的时效为6个月。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一般诉讼时效和法定诉讼时效的规定。行诉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行诉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法定诉讼时效即法律有规定的诉讼期限从其规定。中国行政法律所规定的行政起诉期限有5天、10天、15天、30天等不同期限的规定。
税务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怎样规定的
税务行政诉讼参加人:
(一)原告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二)被告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税务机关的派出机构依法以自已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设立该派出机构的税务机关是被告。
扣缴义务人作出的扣缴税款行为,主管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是被告。
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作出的代征税款行为,委托的税务机关是被告。
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是被告。
(三)代理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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