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可以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个股东(自然人或者法人)持有公司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编制财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p>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两个基本的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的有限责任性,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和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是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者全部股份归一个股东所有,只有一人有股东名称;后者是指虽然公司股东形式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由一个股东控制,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股东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的要求,只持有较少的股份。另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一人公司”按其形成方式可分为“初始一人公司”和“后续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相关知识:一人分别担任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可以吗,有一些例外情况:
1。《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一个自然人不能成为两个一人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董事长、副董事长,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国有独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任职。不得担任第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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