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并不是决定拘留的机关,而是羁押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场所。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最长是37天,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送往看守所羁押。拘留期满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依法逮捕的,仍旧在看守所羁押。
根据法律规定,不同的案件情况不一样,如果是普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的期限一般是半年以下,然后判决后送往监狱服刑。当然,根据案情不同,也有例外情形。
送看守所羁押是收监吗
在看守所羁押是对犯罪嫌疑人或案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还不属于收监。
收监是对判决生效后,将罪犯移交监狱执行监禁刑罚的刑罚制度。
但羁押时间折抵刑期。
收监分两种情形:
一是对取保候审人收监暂羁押于看守所;
二是对假释和保外就医的服刑人员收监直接送到原服刑的监狱。
《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全文6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