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未经登记擅自开业的,属无照经营行为。
1、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2、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4、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从事无照经营的,由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6、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7、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8、妨害查处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餐饮无证经营处罚
小餐饮无证经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进行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构成刑事犯罪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会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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