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法制日报》案例法庭
?我们的见习记者王春?本报通讯员余志仁她的丈夫在工作中意外身亡。得到赔偿后,婆婆拒绝给儿媳和两个孙女任何钱。尽管法院判决,她仍然拒绝付款,态度恶劣。近日,该案经审理后,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了该责任人。必须从三年前开始。2011年3月,阿英的丈夫阿星在杭州富阳打工时不慎死亡。经协商,阿星家属与工厂达成赔偿调解协议,约定工厂赔偿78万元。随后,阿星的父亲王x拿到了73万元的赔偿金。但在处理完阿星的事情后,王×和阿星的母亲李华不同意将赔偿金分给儿媳和两个孙女。然而,阿英和两个女儿起诉法院,并将岳父母告上法庭。2011年7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王×和李×向阿英及其两个女儿返还赔偿金39万余元。工厂暂时留存的5万元是阿英和她的两个女儿收的,两个女儿由阿英抚养。
然而,王×和李×不仅不服从法院判决,还与儿媳发生争执,大吵了一架。阿英觉得没有希望从婆婆那里得到赔偿,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民警受理此案后,多次前往王×家中,均未找到其下落。2011年12月,法院依法执行民警对王×和李×的住所进行搜查,并将其岳母李×告上法庭。她说,赔偿金全部由丈夫王×保管,在乡、村党委干部的帮助下,她承诺先支付部分执行款24万余元,村干部会保证王×和李×一起到法院进行赔付协商。但王×、李×夫妻到法院后态度粗暴,扬言一分钱也不给。为督促王×履行,法院依法对李×予以拘留。你怎么知道,王×还是无动于衷,还说没收钱就判了。
鉴于王×、李×拒不履行判决,法院依法将其犯罪事实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013年3月,王×和李×被依法逮捕。同年8月,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王×、李×提起公诉。
在法官做了大量细致的调解工作后,婆媳双方终于解决了分歧,自愿达成了民事部分的和解协议。阿英说,她理解婆婆,婆婆也及时兑现了承诺的钱。
但是,王X和李X之前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将不会免除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李×具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能力,但拒不执行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他们已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了支付义务,对他们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王×犯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李×犯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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