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于盗窃数额的认定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认定的司法解释以及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确定后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通常的数额认定为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金额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是1000元至3000元以上。构成盗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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