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贷款财政贴息的期限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财政贴息,学生在读在校期间全额补贴。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助学贷款100%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毕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后,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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