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6日,湖南高速交警宜凤大队民警在例行检查时,查获一名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当事人,且当事人谷某未取得驾驶证,目前,谷某已被行政拘留。
10月16日13:00,桂武南中队民警彭慰、易晓在堡城收费站设卡检查时,发现一名驾驶牌号为湘LXXXXX轿车的男子十分眼熟,民警通过回忆很快想起该男子曾因无证驾驶被查处过。民警上前盘问,男子出示一本名为谷某某的驾驶证,民警通过比对,发现改证系挖补替换照片伪造而成,随后将其带回警务站进一步调查。
谷某交代,他是宜章县沙坪乡人,已经购买了一辆小轿车,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于是想方设法从朋友处借来驾驶证,将里面的照片和自己的照片进行的调换,企图鱼目混珠。2014年9月24日,谷某也曾因无证驾驶被宜凤大队民警在堡城收费站查获。
因涉嫌无证驾驶和变造驾驶证,谷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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