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务人的意思是什么
时间:2023-07-25 16:05:41 3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连带债务人,即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就是说,对于一项债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于该项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要求偿还全部债务,连带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的偿债比例协议对抗债权人。但是,在其中一个连带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依照相关清偿比例等债务人之间的清偿协议,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进行追偿。

债权人对连带债务人的破产债权

连带债务人破产时,债权尚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人得以其债权全额向人民法院申报并参与破产财产分配,这已为世界各国的一般法理所公认,我国破产立法对此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关于这一问题并不存在争议。而在债务人破产宣告前,债权人的债权已受部分清偿或是在其他连带债务人的破产程序中已受部分分配的,债权人应以何债权额度参与破产债务人的破产程序,世界各国立法并不一致,主要有以下三种立法例:

第一种立法例是以瑞士为典范的成立时债权额主义,《瑞士联邦债务执行与破产法》第217条规定,不管债权是因自愿清偿还是因破产分配而部分消灭,债权人仍可以在破产程序中主张债权成立时的数额,且不论已为部分清偿的其他连带债务人是否对破产债务人享有追索权。

第二种立法例是以法国为典范的自愿清偿扣除额主义,法国商法第542条以下规定,债权人已受领一部任意清偿的,此部分清偿额可从成立时的债权中扣除,余下的数额为破产债权额,但已受领的破产分配则不可从中扣除。

第三种立法例是以德国为典范的现存额主义,德国破产法第43条规定,不管债权是因自愿清偿还是因破产分配而部分消灭,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都仅可主张其于债务人破产宣告之时所享有的债权。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全文8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债务人 最新知识
针对连带债务人的意思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连带债务人的意思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