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方不出医药费的,可以要求肇事方投保的交强险公司先行支付交强险保险额度内的医疗费。
或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还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住院费用由谁先付,然后医院报
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二、车祸后受害者的住院费先由谁垫付
车祸后受害者的住院费由受害者垫付。
医疗费可以先要求对方车辆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限额内垫付,最高1万元。除此之外,其他人都没有法定的垫付义务。
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垫付的医疗费,应当由保险公司支付的,由保险公司支付。应当与受害者按责任分摊的,应当由受害者返还部分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三、事故对方全责保险公司不给钱怎么办
车辆事故对方全责保险公司不给钱可以起诉肇事方的保险公司,要求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法院判决后仍未赔偿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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