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凭证用途
又称"小保单",指在保险凭证上不印保险条款,实际上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保险凭证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效力,凡是保险凭证上没有列明的,均以同类的保险单为准。为了便于双方履行合同,这种在保险单以外单独签发的保险凭证主要在以下几种情况时使用:
(1)在一张团体保险单项下,需要给每一个参加保险的人签发一张单独的凭证;
(2)在货物运输保险订有预约合同的条件下,需要对每一笔货运签发单独的凭证;
(3)对于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一般实行强制保险。为了便于被保险人随身携带以供有关部门检查,保险人通常出具保险凭证。此外,我国还有一种联合保险凭证,主要用于保险公司同外贸公司合作时附印在外贸公司的发票上,仅注明承保险别和保险金额,其他项目均以发票所列为准。当外贸公司在缮制发票时,保险凭证也随即办妥。这种简化凭证大大节省人力,目前对港澳地区的贸易业务也已大量使用。
二、保险凭证
投保单是投保人的书面要约。投保单经投保人据实填写交付给保险人就成为投保人表示愿意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保险单简称保单是《保险法》中列举的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正式书面保险合同的一种。它由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完整地记载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或给付的依据和凭证。
保险凭证是保险人发给投保人以证明保险合同业已生效的另一种文件形式,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
三、保险凭证查询的途径
1、保险公司服务电话查询:
各家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也可以查询出险记录,通过当地114或12580查询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
2、网上查询:
①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输入你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名字加上车险;
②打开人保公司车险页面之后,寻找保单查询,点击保单查询和理赔查询;
③然后输入要查的车牌号码以及投保人的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
3、柜台查询: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号或保单号在保险公司的营业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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