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或主要证据伪造、未经质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而未调查收集、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或审判人员回避、当事人未参加诉讼或辩论权利被剥夺、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等情况下,需要再审。
以下案件需要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素材中提到的案件属于哪种再审情形?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这是一起涉及民事案件的案件。根据再审情形的分类,我们可以将其归为民事诉讼中的下列情形:
1.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2.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调解组织申请再审,但当事人申请再审,调解书不能停止执行;
3.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或者撤销判决、裁定的调解书,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调解组织申请再审。
根据以上情形,我们可以判断该案件属于第一种情形,即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因此,答案为“民事诉讼”。
根据提供的素材,该案件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第一种情形,即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因此,答案为“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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