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并不一定要请律师。
任何民事诉讼都并没有说必须聘请律师代理的规定,这点与刑事诉讼是不同的。民法的基本原则就是意思自治,包括诉讼当事人都有权利自己选择怎么去做,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采取自愿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而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所以不是一定要请律师的。
实际上,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想取得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是需要做大量一个的诉前准备工作。这些工作有些是看得见的,有些是看不见的,但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比如证据的收集和整理,针对对方的主张进行的一个法律的分析,还有准备完备的应对的策略等等。这时候,请离婚律师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如何理性的澄清自己的清白,如何围绕对方的主张,或者对方有意收集的证据,合法的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等等。律师都可以帮助最大程度保护个人合法权益
一、打官司对方没钱赔偿能怎么办
打官司赢了被告没钱赔偿,可以与被告方协商分期偿还,另如果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终止执行。也即是说赢了官司,但是对方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原告不能获得金钱赔偿。
当决定要打官司的时候,最好是寻求律师或者相关专业人士的帮助。
1、假如受经济条件限制没有办法聘请律师,在法定的情况下,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在寻求法律帮助的时候,笔者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2、一方面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从而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争取应得的利益。另一方面律师法有规定,假如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是有权要求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的,而公民代理则没有这种保障。
3、在准备的阶段,如果聘请了律师的话,那么之后的工作主要就是配合律师去打官司,但假如没有聘请律师要亲自出庭的话,就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和法庭辩论。准备工作应该围绕着“主张”及“事实与理由”来开展。
4、“主张”就是诉讼请求,即要求对方承担何种责任。“事实与理由”即向法庭陈述案件的经过和理由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为了在庭审上能够更好地发挥,准备工作最好形成书面的材料。
二、起诉用不用找律师
不请律师可以这样打官司:
1、选择管辖法院
要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首先要搞清楚该案件归哪个法院管辖。一般来说,我国民事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则一般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在级别上,普通案件一般由基层法院(也就是区县级法院)管辖。
2、确定诉讼请求
在明确了管辖法院以后,就必须弄明白原告想让人民法院支持自己什么样的请求,就必须弄明白自己想要提出的主张是什么。人民法院只有弄清楚原告想要维护的是什么权利,具体有什么样的要求,才可能考虑所提出的主张从法律上能不能得到支持。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往往决定了所提出的诉讼主张能不能实现。通俗地讲,也就是说决定了能不能胜诉。所以一定要认真考虑清楚,并且要提的具体、明确。
3、写好诉状
在明确了以上问题之后,原告要做的便是如何写出一份高质量的起诉状。起诉状是民事诉讼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书,是引起诉讼开始的引线,也是原告诉讼主张的载体。起诉状质量的高低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案件的最终结果,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律师代书一份诉状动辄收费数百上千元代书费的原因。在起诉状中写什么,不写什么,从哪个角度切入,如何确定诉讼请求,如何陈述事实,要附随哪些证据等等,都有着较强的技巧。绝不可以为就像小学生写作文似的,有个书面材料能交差即可!至于诉状的格式,在目前的信息社会,绝对不是难事,随便查查资料,到处都是。如果感觉到书写诉状有困难,也可以请正规律师代书。要知道这几百元掏的绝对不冤枉。
4、取得一定证据
有了诉状之后,可以去法院立案了。至于如何立案,现在讲究司法便民。根据法官的要求提交立案所需的材料即可立案。问题的关键是立案后,必须着手搜集、获取支持关键诉讼请求的证据。这是决定整个诉讼结果的决定因素。常言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空谈。法官眼里没有事实,只有证据。这都说明了证据在一个案件中的决定性因素。需要指出的是,原告搜集证据必须紧紧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进行,并根据法官的要求依法出示或提交。
5、在法官指导下出庭参加诉讼
案件经过立案进入司法程序后,就好比一件工业产品进入生产流水线一样。法院必须最终给原告交付一件成品-判决书(裁定书),这就是原告要得到的结果。至于其中的过程,原告完全可以根据法官的要求进行,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向法官询问如何进行,法官主导着诉讼进行的具体程序,法官有阐明有关诉讼程序问题的义务,当事人只需按法官的要求去做就可以了。
6、等待判决结果
开完庭以后,原告只需等待法院的裁判结果。有了结果之后,法院会依法向当事人双方送达及告知有关结果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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