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连台湾居民定居大陆审批收费吗
每证8元
二、大连台湾居民定居大陆审批办理流程
符合《公安部、中央统战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台湾居民来祖国大陆定居受理审批工作的通知》申请条件的,由台湾居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核实有关材料并初审,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受理定居申请后,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公安机关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的决定后,签发《批准定居通知书》或《不批准定居通知书》;批准定居的,批准机关同时签发《台湾居民定居证》。
三、大连台湾居民定居大陆审批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修订)第十七条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或者经由大陆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批准定居的,公安机关发给定居证明。
【规范性文件】《公安部、中央统战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台湾居民来祖国大陆定居受理审批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0]73号)五、受理、审批权限。由台湾居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核实有关材料并初审,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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