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有哪些
时间:2023-04-05 11:10:36 1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购房:如果用户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用于购房首付或者是商业贷款还款等。

2、房屋维修:如果用户老家房屋需要维修、改造等,是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的。

3、租房:租房的用户只要能提供自己的租房合同,便能提取公积金用于房租支付等。

4、生活费:如果用户为特困救助人群,那么可以申请提取自己账户内的公积金用户生活开销等。

5、重大疾病医疗费:如果用户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等患有了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无法支付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用于医疗费用的支付。

6、除了以上特殊用途之外,如果用户的户口迁出本地或者出国等,也是可以一次性申请公积金提取的,如果用户为外地户口,不在公积金缴纳本地工作和生活后,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自己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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