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后的行政决定一般根据调查结果,分为:不存在违法行为,不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存在违法行为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一、怎么才能减轻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不立案能行政罚款吗
不够立案标准,可以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或罚款的处罚。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行政拘留后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如果行政拘留后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转为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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