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案件结案材料。
二、办理资料
法律援助案件结案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案件结案材料。
(2)制作补贴发放预算:工作人员受理案件材料14个工作日内,根据结案材料齐全的案件制作补贴发放预算(含案件清单),报省司法厅财务部门审批。
(3)银行转账:省司法厅财务部门1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将相应案件补贴转账至案件承办人员银行账户。
四、办理时间
60个工作日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2号
七、相关政策规定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
第二十四条: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案件结案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参考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平均成本等因素核定,并可以根据需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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