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自起,应届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及以后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毕业生。
稳定就业是指及以后在我市范围内各类企业首次就业(含中央、省属、驻芜单位),包括自主就业创业。
参加社会保险是指在企业工作的要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满三年;自主就业创业的,要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满三年。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分2个年度补贴到位。
首次申请发放补贴5000元,一年后发放5000元补贴时,受理部门需通过社保系统审核申请人持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情况,未持续参保的不予发放。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
1、《芜湖市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生活补贴申请表》(在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wh.gov.cn/下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受理部门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同一企业有多人申请的,可由企业集体代办。
四、受理程序
各县、区人社部门设立专门窗口统一受理,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打入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审核不通过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本人。申请人须确保在申请补贴时已开通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功能。
各县区按季将发放情况报送至市人社、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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