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如果赔偿不起也不是就会坐牢,是否坐牢要看无力赔偿的金额以及肇事者在事故中负的责任确定。如果当事人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才会坐牢,因为只有这种情况才会构成犯罪。
交通事故坐牢还会赔偿吗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判刑事处罚,实际坐牢之后还需要进行赔偿的。
如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判刑事处罚后还需要进行赔偿的。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也是要进行赔偿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法律关系。侵权侵害行为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损害的,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有一个诉讼名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因此,判刑之后,应该赔偿的,需要履行赔偿。至于应当赔偿多少,须看损害与损失程度、过错程度、当事人的主张与法律的支持程度而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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