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指行为人欲向他人就某一事项签订合同而对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必不同于广告,要约内容有着明确法律规定,主要包含标的物信息、价格、数量、质量等,其受众也是特定的。
一、订立合同过程中什么是要约
订立合同是合同成立的前提,订立合同过程中需要有要约和承诺,要约人和受要约人达成合意合同成立。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要约作为一种缔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内容的拘束。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撤回、撤销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
二、什么属于合同要约
合同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有效的要约要求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三、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首先,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其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要约是由特定人的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第二,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
第三,要约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
最后,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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