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玉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补发在哪办理
玉林市秀水北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玉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补发受理条件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附件2《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
第一条规定,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
2.有与化妆品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3.有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4.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遗失、毁损、无法辨认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媒体或许可机构官网声明作废满15日后,向原许可机关提出补发申请。许可机关应对申请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补发。
三、玉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补发办理材料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许可证污损的,提交污损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验原件)
许可证遗失的,提交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签订的委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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