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中发〔1993〕9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近期开展反腐败斗争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1993〕64号)文件精神,认真清理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有关收费问题,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使评审、考试收费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现决定对各地区、各部门目前评审、考试收费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清查。
清理清查的重点内容是:
一、收费标准是否经过当地计划(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有无擅自收取或提高评审、考试费用的问题。
二、收费范围是否有随意扩大,将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是否有违反考试和培训分开的原则,强制考生参加各类培训的现象。
三、收费资金是否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求,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
四、收费使用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和事。
请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上述清理清查重点内容和人事部办公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人办职〔1993〕7号)要求,将本单位及所属部门目前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使用和管理的清查情况,以及职称改革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和《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的情况于十一月底以前报我部监察室、职位职称司。
199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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