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审查的申请主体,对等待审查的申请主体,即申请等待审查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95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必须在三天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必须通知申请人,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许可性的规定,也是他性的规定,这个规定申请等待审查的主体资格给予被拘留的嫌疑犯,被告人本人和法定代理人、近亲和辩护人。法定代理人是指依法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有保护责任的机构,集团的代表: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孩子、女性、同胞兄弟姐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可以以辩护人的名义提出等待审查的申请,要求等待审查的决定机构在3天内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应该通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犯罪主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构成本罪。同时,单位亦可构成本罪。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指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物性疾患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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