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且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还有驱逐出境。刑罚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刑事处罚是指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主刑和附加刑都可以单独适用。。
刑罚的种类有什么区别
我国每个刑罚种类具有明显的区别。对于主刑来说,也被称作基本刑。主刑只能单独适用,不可以附加适用,也即是每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而不能适用两个主刑。而对于附加刑来说,也被称为从刑,是作为主刑的补充存在的。值得注意的是,附加刑也可以单独适用,即法官在判决的时候可以单独判处附加刑。
对于具体的刑罚种类,比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这四个刑罚种类的严厉程度是依次提高的。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需要限制其人身自由,但需要进行社区矫正;而拘役需要剥夺短期人身自由,其期限正好与有期徒刑的刑期相衔接。区分这些刑罚种类,可以从适用对象、刑期长短、执行机关和执行场所等进行区分和判断。
《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五条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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