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
1、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
2、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3、受害者必须抢救,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抢救费用文件和明细项目;
4、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支付的救援费用。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可请交警队协助,要求对方保险公司优先垫付一万元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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