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例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以取保候审。对于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辩护人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的,检察院如果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数额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自行决定。犯罪嫌疑人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了符合要求的保证人的,司法机关收取保证金或接受保证人担保的即可办理取保,将犯罪嫌疑人暂时予以释放。
批捕后几天可以办取保候审没有明确规定,但取保候审是有条件限制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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