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有清偿债务的义务,短期内不能偿还债务的,经与债权人协商或者法院判决,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债务,但对于有能力却拒绝偿还的,经由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在实践中,债务人还不起债务一般分为暂时无力偿还,以及永久无力偿还的情况。对于后者,一般是用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抵债,由法院审理,做出判决,然后执行。
民法典欠债太多还不起怎办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欠债太多无力偿还,那么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法之一解决:1、和债权人协商分期,延期或减免债务;2、对方不同意延期或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要积极应诉,争取分期或限期;3、法庭不支持债务人分期或延期的,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4、债务人实在没钱可还的,即使对方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没钱也是无法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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