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连市护士重新注册办理有什么流程
1、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需要补正资料的当场补正或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2、审核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后提交行政审批科科长审核。
3、审批行政审批科科长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符合申请事项要求条件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申请事项要求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决定。
4、送达办结:根据审批决定制作护士执业证书,核发《护士执业证书》。
二、责任事项
1、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2、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对护士执业许可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或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予以吊销执业资格的,收回并销毁当事人《护士执业证书》,并在全国护士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应信息
3、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和受理条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4、审查责任:根据法定的程序,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确认
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按时办结,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6、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护士执业证书》送达申请人,并在全国护士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中录入新的执业注册信息,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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