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或者收到指定辩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法律援助律师承办。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对于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其他社会组织安排其所属人员承办,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承办。
对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或者收到指定辩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承办,或者安排本机构的法律援助律师承办。
一、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程序
法律援助,通常是指当我们由于经济原因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时,国家为我们提供的一种免费的保障。如果我们要申请法律援助的话是需要到我们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申请的,当然根据我国法律要求,申请法律援助是需要满足一定要求并且提供规定材料的。
当我们需要法律援助时,我们首先要到法院将我们的案件进行立案,立案以后再携带相关材料去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审核,首先我们要先具有申请法律援助的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由相关部门通知我们需要提交经济困难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具体的材料如下:
1.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复印件。若当事人无法正常进行诉讼可委托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其监护人,无论是谁,都必须提供合法的有效证明。
2.可以证明本人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其中包括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也可以去自己的当地街道或村委开具困难证明,事实上,只要一切可以证明自己经济困难的材料都可以。
3.其他相关材料,包括案件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以及办理援助申请所需要的其他协议、合同等材料。具体的需按照援助中心所要求的进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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