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需要一个月办理完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应当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的主张。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要求的,开始计算三十天离婚冷静期,若无人反悔的,期满即可领取离婚证。
一、深圳办理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深圳办理离婚需要冷静期。
深圳离婚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1、网上预约。
2、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协议,持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3、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4、冷静期。离婚登记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6、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当事人自备共同协议好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
4、当事人需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的形式有哪些?
离婚的形式有:协议、起诉两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审查合格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当事人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离婚手续流程如下:
1、预约离婚登记申请,进入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预约离婚登记申请,提前1日预约,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
2、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协议,持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3、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冷静期,离婚登记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5、预约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满后仍需办理离婚登记的,确认已完成离婚登记申请,已完成申请的可根据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填写受理回执编号;
6、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7、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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