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司出纳把公款据为己有,不会构成侵占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把公款占为己有,一般会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但不会构成侵占罪,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在刑法上是两个不同的罪名,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
归还了还构成侵占罪吗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予以归还的,不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可知,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侵占罪,要求对代为保管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侵占,据为己有。问题中的当事人已将占有的他人之物予以归还,显然并没有要据为己有,因此不构成侵占罪。另外,《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的对数额较大,并无司法解释予以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以二万元为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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