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的条件:(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条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条件如下:
1、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必须有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处罚的法律依据;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重大损失的公私财产;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规引起,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必须发生在从始发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到终点站、码头、机场乘客离开、卸货的整个交通活动中。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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