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合并企业债务由合并方承担。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债权的,合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债权人另行起诉被合并企业的原资产管理人。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合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企业吸收合并或者新合并后,被合并企业应当办理但未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债权人起诉被合并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企业合并后的具体情况,告知债权人追加责任主体,并责令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吸收合并后的合同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后公司合并前签订的合同应该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由合并后的公司履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全文5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