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需要准备资料有哪些
时间:2023-04-25 21:30:59 45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抵押贷款需要准备资料有哪些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单身需开单身证明);

(二)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

(三)家庭房产、车产权属证件及复印件,其他资产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契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个人主要银行账户近6至12个月对账单(加盖银行业务章);

(五)工作单位收入证明;

(六)家庭民间借贷条等证明材料;

(七)评估报告。

二、抵押按揭的内容

(一)在生效条件上

按揭的生效条件是,如果按揭物是现房的,那必须将房屋的产权证交付给按揭权人执管;若按揭物是期房的,则必须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付给按揭权人执管。但是不管现房还是期房,都必须向法定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后方可生效。而抵押的抵押物除了法律规定必须经法定登记机关登记才可生效外其他抵押物是否要登记后才生效,则由抵押人和抵押权商定。

(二)在权利依据上

按揭的权利既属于担保物权,又属于一般债权,因为按揭物如是现房,按揭人只要将按揭物的产权证交付给按揭人即可,它是一种权利的质押,与债权并无直接关系;若按揭物是一种期房的,它实际上还并不存在,因此根本不会发生转移期房的占有权问题,只是要求把《商品预售合同》交付给按揭权人即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反映的仅是合同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也说明按揭人在商品预售的合同关系中是处于债权人的地位,这种权利只具有一种债权的性质,尚未具有直接体现财产权的性质。而抵押权属于物权,因为它是抵押人以自己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

(三)在标的物上

按揭和抵押权的标的虽然都可以是房屋,但抵押权的标的原则上应为有体物。虽然传统民法上也可以对权利设定抵押权,如中国《民法典》规定的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但抵押物必须直接指向现存的具有一定交换价值的财产或者一种能即时物化的权利,这就排除了以期待权作为设定抵押的可能。而在按揭中,按揭的标的物不仅包括现房,还有在建的工程和楼花,后两者用来设定担保的是尚未建成的建筑物,用作设定担保的是一种期待权。

三、企业抵押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借款人如果在一段时间内,比如有些银行规定的连续3个月无法按期还款或累计6个月无法按期还款,银行会发《催款通知书》,如果还不还款,银行有权对抵押物进行拍卖的,并收取借款人因违约产生的违约金。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主动与银行协商解决。我们都知道,逃避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在遇到贷款还不上的情况,许多贷款申请人都不知所措。其实,发生这种情况应该与贷款机构即时沟通解决,不论是延长贷款期限还是减少每期还款额,都是不错的解决方法。

(二)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临时贷款。目前,贷款申请人都会首先向银行申请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客户群体较小且质量不高。为了扩展自己的业务,许多小额贷款公司推出了临时贷款产品。多数的临时贷款产品,贷款期限不会太长,向来不会超过一年。对于临时还贷用途的申请,一般不会超过三个月。但对于急需偿还银行贷款的企业来说,也能解决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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