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全国高新技术业和风险投资业大发展的热潮,风险投资公司正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但是,风险投资公司今后究竟如何发展?这是国内风险投资业需要思考的发展战略问题。直接投资型向基金管理型转变目前全国各地设立的风险投资机构,大都按照现行的《公司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日常业务是以资本金作为投资资金直接投资于创业期的科技中小企业。在我国风险投资业初创阶段,在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的情况下,风险投资采取直接投资型模式运作具有一定实际意义。但是,随着风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及外部环境的不断改善,其弊端将逐渐暴露出来,主要是: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难以大规模地募集后续资金。风险投资采用直接投资型的方式,投入的是企业的资本金,任何企业的资本金是有限的,其资本金进一步扩充能力也是有限的。因此,无论是从国际范围看,还是从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实际出发,我国的风险投资势必将从直接投资型转向基金管理型,即通过参与发起设立各类风险投资基金的方式,并组建相应的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受托管理这些风险投资基金。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放大现有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实力,更大程度地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发展,这是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基金管理型的实现在国外,风险投资分为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两个部分,一般先由专业人士组建基金管理公司,然后根据投资的区域、行业、规模等通过私募的方式募集设立相应的投资基金并受托管理这些基金。我们可以把国内现有的风险投资机构视作功能放大的基金管理公司,通过这一载体去参与募集各类风险投资资金并加以运作,一旦条件成熟,则按规范的基金管理公司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自已。由此,国内风险投资未来运作模式与国外风险投资机构基本相同。——占领两个制高点。国内风险投资业的未来发展将处于国内行业发展的两个制高点上:一是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政府已不再作为商业化项目的投资主体,风险投资基金作为产业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很大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我国已形成巨额的民间游资,左冲右突寻找投资机会,自然也会成为风险投资资金的来源。二是基金管理公司的发展。在我国尽管已有了证券基金管理公司,但是发展得很不充分,特别规范的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几乎还是空白,随着国家产业基金管理法规出台,在今后不长的时间内,其迅速发展也是必然的。——提高两个能力。我国现有的风险投资机构都有可能向基金管理型风险投资机构转变。未来的风险投资机构能否获得发展,取决于两个能力的提高,首先是基金管理能力的提高,其次是资金募集能力的提高。——发挥两种功能。风险投资公司欲从直接投资型转向基金管理型,从现在起,就要注意利用现有的资本、人才、区域等优势加强风险投资基金管理的实践和研究,要积极跻身于国家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工作。在国家设立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法规出台后,应积极参与组建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从机构到运作实现直接投资型向基金管理型转变。现有的投资公司和未来的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工作各有所侧重,将分别从筹集资金和投资管理两个方面做好风险投资业务。其基本运作模式是:投资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包括境内、境外、专业和地域性的风险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委托管理。——成功三要素。根据上述发展模式,未来国内风险投资机构成功的要素主要是以下三点。一是基金管理人才队伍情况,是否有高素质、复合型、勇于创新、精于基金管理的人才队伍。二是风险投资基金募集能力及其受托规模,这取决于企业自身逐渐形成的品牌效应。三是基金管理和运作机制及效率,即项目投资成功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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