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广东全省实行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内容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取代暂住证制度。昨日,广东省政府召开有关会议,部署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省政府称,从明年元旦起,全省统一制发广东省居住证,确保全省劳保、计生、违法记录等一证通。省公安厅表示,日内将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具体实施细则。
五年入学七年入户
今年3月,《广东省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省人大审议,广东拟以居住证制度取代实施十余年的暂住证制度。新条例取代1999年的旧文件,从管理条例变为服务管理条例。原《条例》规定只对在本省经商、就业的流动人员发放暂住证,而居住证的发放范围扩大至16-60岁的流动人员。
根据草案,流动人员可在当地参加社保,可在居住地申领驾照、办理港澳商务签注等。
原条例关于流动人员五年入学、七年入户的相关规定得以延续,稍作细化。目前,佛山、珠海、汕头等地已经实施五年入学七年入户的政策。
草案中称,居住证持证人具备以下条件,就可在子女入托、入学方面享受和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五年;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居住证持证人具备以下条件,可以按照居住地的有关规定申请常住户口: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七年;有固定住所;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在居住地无犯罪记录。
各市可自定服务办法
不过,草案也明确,各市可自行制定流动人员享受公共服务的办法。这是因为广东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级以上市差别较大,广州、深圳等也已出台有关规定。
省府会议指出,广东流动人口将在较长时期内维持现有规模,在全省实行居住证制度,是广东的创新,实现以屋管人、以业管人,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动态管理。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成立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省统一制发广东省居住证,确保全省一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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