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2)结婚证;(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收养证;(4)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现役军人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5)属于特殊情形的,还应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a、再婚者需提供离婚证件及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丧偶者死亡证明和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及复印件b、与前配偶有过非法同居的还要提供前配偶死亡证明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原配偶没有过非法同居的证明c、丧偶者再婚需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原配偶没有过非法同居的证明d、被拐卖妇女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解救证明。办理流程:
2、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3、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4、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6、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7、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8、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9、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全文6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