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如何维护权益
民间借贷中债权人维护权益可以通过审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保存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注意诉讼时效等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间借贷中高利转贷认定
民间借贷中高利转贷认定如下:
1.是要审查出借人的资金来源。借款人能够举证证明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出借人尚欠银行贷款未还的,一般可以推定为出借人套取信贷资金,但出借人能够举反证予以推翻的除外。
2.是从宽认定“高利”转贷行为的标准,只要出借人通过转贷行为牟利的,就可以认定为是“高利”转贷行为。即只要转贷利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即可认定为“高利”,至于高出多少没有要求,只要具有牟利性质,其行为就应当受到司法的否定性评价。
3.是对于“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要件,不宜把握过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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