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
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侵权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
专利侵权的抗辩理由:
1.专利无效抗辩,可以在答辩期内向国家专利复审委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同时请求法院中止案件审理。
2.非生产经营目的抗辩,《专利法》第11条规定,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是构成侵犯专利权的必要条件。
3.禁止反悔原则抗辩,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或维持专利权有效过程中所放弃的内容,不能再纳入专利保护范围。
4.捐献规则抗辩,对于专利权人仅在说明书中记载而未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视为专利权人已将该技术方案捐献给社会,不得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上述已捐献的内容属于专利保护范围。
5.现有技术抗辩,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专利申请日前已公开的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权专利权。
6.先用权抗辩,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专利侵权。
7.合法来源抗辩,被控侵权人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诉讼时效要件是什么
诉讼时效要件是: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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