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算人及其责任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2、债务清理
(1)申报与登记: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2)清偿顺序: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法进行分配。
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任命自愿清算人
上海世纪创投有限公司(ShanghaiCentryAcqisitionCorporation)(美国证券交易所:SHA,以下简称为上海世纪)宣布,其董事会将于2008年7月8日召开一次特别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任命来自BorrelliWalsh有限公司的CosimoBorrelli和JacqelineWalsh连带担任公司自愿清算过程中的清算人的提案。
2008年5月28日,上海世纪董事会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总署提交了一份解散及破产声明公告,另外还在《开曼群岛公报》上刊登了一份公告,通知公司所有可能的债权人公司将自愿停业,进行资产分配。清算人将独自对公司的债权人进行评估,对债权人的债权主张进行估计。
董事会认为有必要任命一名独立清算人。开曼群岛法律规定,任命清算人需要得到股东的批准。CosimoBorrelli是一位注册会计师,在正式非正式的公司重组、破产、司法会计和财务调查方面有二十余年的经验。JacqelineWalsh是在香港和美国执业的资深律师,在正式非正式的公司重组、破产、法庭内外破产接收和财务调查方面有超过14年的丰富经验。
两位清算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解决悬而未决的债权人主张、从存放公司IPO收到的净收入的信托帐户中向持有公司于2006年4月28日首次公开募股(IPO)中发行的证券的持有人按比例进行现金分配(加上:(i)信托帐户中挣取的一半利息,及(ii)任何剩余的净资产)。假设信托帐户的全部资金可予分配,只有在清算人评估了债权人的主张并向他们做出支付,才能确定每股可分配的金额,且此金额可能少于每股8美元的IPO价格。对发行在外的认股权证(已经到期,没有任何价值了)不做出任何支付。而且,对IPO以前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何原始股东不做出任何支付。
上海世纪创投有限公司是为了通过股份置换、资产收购或其它类似的业务合并、或者通过合同约定的控制来收购一家主营业务在中国开展的经营性公司而成立的。2006年4月,公司通过在美国股票交易所的首次公开募股筹集到1.15亿美元的资金。上海世纪创投有限公司的主要办公所在地位于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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