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劳动者没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算为缴费年限,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关于社保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问题
视同缴费年限一般按照以下方式认定:
1.确认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和档案中的一致;
2.审核参保人出生日期记录材料,若有涂改痕迹会存疑,需要查询当时审核存档材料;
3.针对不同弄身份的人,审核认定缴费年限的重点也有所不同:
职工、固定工和合同工,主要审核招工表、转正定级表等;
干部审核报道证或派遣证等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材料;
下乡知青,主要审核知青证、知青办审核表、花名册、回城时间和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等;
军人,主要审核入伍表及专业审批资料等。
另外,对于特殊工种、因病退休、女干部转工人等特殊情况也还需要特殊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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